員工股票選擇權介紹
股票市場大起大落讓持有公司股票的員工的心情也跟著上下起伏,
一方面怕公司股票價值下跌造成個人財務損失,另一方面又覺得對公司股票價值提升充滿無力感。
公司原有的一片好意並不一定會為員工帶來財富及工作的喜悅。
目前國內外許多大公司是採取員工分紅分股的方式,若員工完全不必付錢買公司股票就可獲得公司股票,
員工當然高興,但公司必須負擔部份費用。也有公司以低於
市價一定比率或以股票面值賣給員工。
在歐美先進國家的企業為留住重要人才及主管人員,公司採取員工股票選擇權來達到留才的目的。
員工股票選擇權是公司給特定員工在一段時間內享有購買公司股票的選擇權利。
公司先提供員工一個股票的底價,在未來的三年,五年或十年中員工可自行選擇時機
購買公司事先承諾的股票配額。
享有股票選擇權的員工一定希望在未來的特定期間內股價能高於公司承諾的底價愈高愈好,
如何達到公司股價上升?似乎享有股票選
擇權的員工應該有責任努力來協助公司業績成長發展。
這樣安排使員工的利益與公司的利益結合在一起。
員工股票選擇權中包含下列幾項要素 :
1). 公司股票在員工股票選擇權實施之初訂定的底價,此底價可能是
當時市價或低於市價一定百分比的股價。由於公司給予各個特定
員工的起始日期不同,設定底價的原則應該一致。
該設定底價一定要有誘因及上升空間,否則享有股票選擇權的員
工不會覺得參加此項福利計劃有任何意義。所以有些公司以過去
三年公司股票市價的平均值做為訂定底價的參考。
2). 享有股票選擇權的特定期間訂定,不同公司其管理階層有不同考
量。歐美國家的企業常以五年十年為特定期間的設定,然而台灣
外商公司多以三年五年為考量。在特定期間內何時可享有股票選
擇權?不同時段可享有多少股票選擇權?有些公司規定凡參加此
項福利計劃滿三年時可有公司承諾總股票數額的百分之三十股票
選擇權,每增加一年增加百分之十的股票選擇權。也有公司規定
三年或五年以上就有百分之百的股票選擇權。也有公司規定滿一
年就有百分之二十的股票選擇權,每增加一年增加百分之二十的
股票選擇,以此類推到百分之百的股票選擇權。
3). 公司承諾在特定期間提供該員工的總股票數額,五萬股或十萬股
不等。總股票數額在特定期間可能是固定的,也可能依公司及個
人的業績表現按比例加碼,使參與此項福利計劃的員工更努力在
工作上衝刺。
4). 享有股票選擇權的員工可以在特定期間內自行決定買或不買或賣或不賣公司股票。
當股票市價高過公司提供的底價時,員工買賣才有利潤及價差獲利。
但若超過特定期間沒有買賣,享有股票選擇權的員工就喪失其權利。
該項權利不論在特定期間內外都不得轉讓。
在操作股票選擇權方面有四種做法 :
第一種操作方式 ----- 員工不必付現,可領到現金
員工在特定期間內將公司承諾的總股票數額全部或部份透過公司
股票經紀商賣到股票市場上。在扣除經紀商佣金及所得稅後,員
工可獲得公司承諾的底價與市場股價的價差換算成的現金。
第二種操作方式----員工不必付現,可增加公司股票數額
員工在特定期間內將公司承諾的總股票數額全部或部份透過公司
股票經紀商賣到股票市場上。在扣除經紀商佣金及所得稅後,員
工可獲得公司承諾的底價與市場股價的價差換算成的公司股票數
額。
第三種操作方式 ----- 現金購買股票選擇權
員工在特定期間內依股票選擇權所訂定的底價,用現金購買公司
承諾的總股票數額全部或部份,透過公司股票經紀商賣到公司承
諾的底價股票。在扣除經紀商佣金及所得稅後,員工可獲得以公
司承諾的底價購得的公司股票數額。
第四種操作方式 ----- 股票交換
若員工在參加此福利計劃以前就持有公司的股票。員工可在特定
期間內依股票選擇權所訂定的底價,用以前的公司股票透過公司
股票經紀商購買公司承諾的總股票數額全部或部份。在扣除經紀
商佣金及所得稅後,員工可獲得以公司承諾的底價所換算出來的
公司股票數額。
從歐美先進國家企業的經驗來看,股票選擇權不僅有留才鼓勵士氣的功效,
而且對薪資方面的市場競爭力及員工所得稅的節稅方面都有明顯的助益。
本福利計劃主要 是針對現有員工而設計的,自然員工在特定期間內辭職就喪失股票選擇權。
但有些公司對於退休人員或遭公司主動資遣的員工或離職後乃擔任公司兼職顧問等人員,
公司依個案給予一至三年的緩衝期。讓公司這項美意更為落實照顧公司想要留住的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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