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ra 歌劇

opera 字義 "work" in Italian (it is the plural of Latin opus meaning "work" or "labour") suggesting that it combines the arts of solo and choral singing, declamation, acting and dancing in a staged spectacle.

Act;  歌劇如同戲劇一樣,是以「幕」(act)來分段。法式大歌劇grand opera通常為五幕    但是,喜劇式歌劇通常只有一至二幕。

Act; 每一幕通常含有詠唱調(aria即獨唱曲)重唱(ensembles即二重唱、三重唱和四重唱等)與合唱曲(chorus)等,並由宜敘調(recitative)串聯而成   

所謂recitative宣敘調,是一種歌唱的對話型式,就音調與旋律而論,比較接近於戲 劇式的演說而不像歌曲。所以,當詠嘆調被用來表達主要角色們如詩般的情境與事物(例如:哀傷、幸福、失落或驕傲),並且在每一幕中成為情緒的焦點時,宣敘調以音樂般的散文來鋪陳對白與劇情的細節。

 

果我們廣義地將「歌劇」解釋為「歌唱+戲劇」的表演形態,那麼因為世界各民族都有屬於自己特殊風格的戲劇表演,如此一來,「歌劇」的種類勢必也會 多得教人數不清。不過很顯然地,一般人心目中對於歌劇的概念並不是這個樣子,在今天人們說到歌劇,指的是原文為Opera的西洋歌劇。西洋歌劇自文藝復興 末期開始發展以來,至今已成為古典音樂中最重要的聲樂形式之一了。

歌劇是一門融合了音樂、戲劇、美術以及舞蹈的綜合藝術。對於這麼一種舞台表演藝術,如果我們能夠親臨劇院觀賞,同時獲得視覺與聽覺的滿足,則我們的 收穫一定最多。然而因為在歌劇的各種組成要素中,音樂佔了最重要的地位,因此即使我們單獨將它從舞台上抽離出來欣賞,它感動人心的力量並不會因此而減低。

歌劇的音樂部份,一般是由以下幾個項目所共同組合而成:
  (1)序曲:歌劇開場前演奏的音樂。
  (2)間奏曲:歌劇幕與幕之間,或是幕中不同場景之間演奏的音樂。歌劇的上演必須動用管弦樂團來協同演出,管弦樂團除了需要演奏序曲及間奏曲外,它還 要為歌者及舞蹈場面伴奏,而更重要的是,隨著歌劇劇情的發展,管弦樂團所演奏的音樂,對於戲劇張力的累積與推昇亦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3)獨唱:歌劇中的獨唱曲一般也稱為「詠歎調」。詠歎調是歌劇中最迷人的部份,歌劇作曲家通常都會將最優美的旋律應用在詠歎調中,所以歌劇入門者在 欣賞全本歌劇之前,不妨先從詠歎調選曲聽起。詠歎調的主要功能是在抒發劇中角色的內心感受。
  (4)宣敘調:和詠歎調比較起來,宣敘調就顯得並不好聽。宣敘調的功能和一般戲劇中的對白一樣,都是用來推動劇情的變化,只是它不是用說的,而是以一 種類似吟誦的方式唱出來的。比較少了。重唱曲的曲風有的比較近似詠歎調的風格,有的則偏 向宣敘調的風格,至於該用那種曲風呈現,那就要看作曲家如何去安排。
  (5)重唱:歌劇中不同角色相互之間的對唱。通常以二~五、六重唱居多,再更多人的重唱就排了。
  (6)合唱:在歌劇中如果有群眾的場面,則作曲家往往會在劇中安排一些合唱曲,一方面是讓這些「群眾演員」也有表現的機會,另一方面則是藉由合唱的 「聲勢」來壯大歌劇場面。像是義大利歌劇大師威爾第,便是一位非常擅長在歌劇中運用合唱的作曲家。

「序曲」(overture)這個名詞是來自法語的「開場」(ouverture)。十七世紀時,序曲只是歌劇或芭蕾舞劇、神劇等劇的開場小曲。在 義大利和法國,則稱為「交響曲」(sinfonia)或「觸技曲」(toccata)。

典型的法國序曲是先有一個慢的引子,然後才進入較快的部分,以使聽者準備下面的演出。義大利的序曲後來占較重的分量,但往往過於複雜。十七世紀時, 義大利的序曲只是一段簡單的小曲,開始較快,然後慢,再快。到了十八世紀中葉之後,這三個部分則理成分開約三個樂章。

對作曲家來說,序曲往往比歌劇音樂本身更有表現天賦的機會,因為歌劇音樂常常受到情節的嚴格限制,作曲家們無法充分發揮其創作才華。於是他們轉而試 圖把大量的音樂思想放入序曲中。然而,聽眾是來聽歌劇的,並不想在這之前費很大的精力去聽序曲音樂,因批這時候的序曲音樂仍處於配角的地位。

理所當然,序曲一般是為曲後的演出鋪陳。技藝高超的作曲家會把歌劇中出現的主題編進序曲音樂中。雖然後來的喜歌劇,諸如歐芬巴赫 (Offenbach)和約翰.史特勞斯(J.Strauss的作品只不過是將序曲與歌劇的主旋律混雜在一起。然而,儘管序曲是為了與其後的歌劇相聯繫, 但仍然有許多好的序曲經久不衰,它可以在原歌劇已停演或失傳後,繼繽受到世人的重視。

序曲通常為舞台演出而作,因此被稱為「戲劇序曲」(dramatic overtures]。但許多十九世紀初的作曲家,喜歡依自己的意願寫戲劇性的小曲。

音樂會序曲方面,則是任由作曲家充分發揮自己的想像力,並選擇為不會用作舞台演出的作品寫序曲。尤其是歌德和莎士比亞的文學主題特別受到作曲家的青 睞。

到了孟德爾頌時,音樂會序曲達到顛峰。雖然許多作曲家追隨著孟德爾頌,但音樂會序曲形式卻逐漸式微。到了一八七0年代,序曲僅是一種以民歌組成的輕 音樂混合樂曲,只有思想保守的布拉姆斯還繼續創作嚴肅的序曲。

間奏曲(Intermezzo):指在歌劇或戲劇每一幕或者幕中不同場景之間,由管弦樂團演奏的器樂短曲。

例如馬士卡尼的歌劇「鄉間騎士」以及比才的歌劇「卡門」中的間奏曲,都是非常著名的例子。另外像是一般愛樂者都很熟悉的名曲「泰綺絲瞑想曲」,其實 也是馬斯奈歌劇「泰綺絲」中第一幕第一場與第二場之間的間奏曲。

其次在交響曲、室內樂或奏鳴曲等多樂章形式的樂曲中,有的作曲家也會將其中某個樂章取名為間奏曲,例如孟德爾頌第一號弦樂五重奏的第二樂章即標示為 一首間奏曲。推測作曲家之所以將某個樂章標示為「間奏曲」,可能是這個樂章夾在前後兩個較長大的樂章中,相較之下這個樂章便顯得比較短小而有一點類似過門 的意謂,所以才得到間奏曲這個名稱。這就是間奏曲的第二重意義。

布拉姆斯曾經為他所寫的一些鋼琴小曲命名為「間奏曲」,這又形成了間奏曲的第三種意義。為什麼布拉姆斯會用上間奏曲這個名稱呢?這和蕭邦為他的二十 四首鋼琴小曲取名為「前奏曲」,情況其實是蠻接近的,並沒有什麼特殊的理由來解釋作曲家為何這麼做,也許只是他們一時的心血來潮。若一定要找個理由來說明 布拉姆斯為什麼會採用間奏曲這個名稱,我想恐怕是因為布拉姆斯認為這些叫做「間奏曲」的鋼琴小品,是他在完成幾部大型作品之間所寫的較短小的作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