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銀行股股票價格,以下幾個指標值得關注:  

  首先、股票價格對每股賬面值:公式是股票價格/每股賬面值
銀行的資產最主要是貸款,貸款很少受到市況而使其的估值改變,因此P/B是衡量銀行股的重要指標。股票價格不應偏離賬面值太遠,一般來說,P/B數值越高,反映出股票價格越高。經濟好、股票市場旺的時候,銀行股的P/B相對較高,例如一些中小銀行,在市道好的時候股票價格對每股賬面值約有2倍,但在股票市場低迷時,則只有1倍左右。

  其次、股本回報率:公式是純利/股東資金。這是衡量管理層對運用股東資金是否優越的一個比率。一般而言,比率越高越好

  第三、浮息差率:容易的說,就是銀行在一入一齣賺取的利差收益率,浮息差當然是越高越好。不過,近幾年銀行的息差持續不斷收窄,截至2004年中期業績,香港上市銀行的息差介於1.42%~3.02%不等。

  第四、成本對收入比率:公式是經營成本/經營收入。這是衡量管理層能否有效地控製成本的一個比率,一般來說,比率越低越好。

  第五、不履行貸款比率:為利息撥入暫記賬或已停止計利息的客戶貸款。近年香港經濟復蘇下,失業率及破產個案都有改善,因此銀行的不履行貸款比率趨降,普遍處於健康水準。

  第六、資本充足比率:公式是/。根據國際標準,資本充足比率至少8%才算合格。香港銀行的資本充足比率一般都超過12%。

 

資本充足率是指資本總額與加權風險資產總額的比例。資本充足率反映商業銀行存款人債權人的資產遭到損失之前,該銀行能以自有資本承擔損失的程度。規定該項指標的目的在於抑制風險資產的過度膨脹,保護存款人和其他債權人的利益、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正常運營和發展。各國金融管理當局一般都有對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的管制,目的是監測銀行抵禦風險的能力。

  資本充足率有不同的口徑,主要比率有資本存款的比率、資本負債的比率、資本對總資產的比率、資本對風險資產的比率等。作為國際銀行監督管理基礎的《巴塞爾協議》規定,資本充足率以資本對風險加權資產的比率來衡量,其目標標準比率為8%。

資本充足率("CAR")是衡量一個銀行的資本對其加權風險比例的以百分比表示的量。

  CAR定義為:

  CAR=資產/風險

  風險可以是加權資產風險(a),也可以是各自國家調控者規定的最小總資產要求。

  如果使用加權資產風險,那麼

  CAR = {T1 + T2}/a ≥ 8%

  後面那個不等號是國家調控者的標準要求。

  T1 T2分別是兩種類型的可以計入總量的資產:第一類資產(實際貢獻的所有者權益加上未分配利潤),即銀行不用停止交易即可以化解風險的資產;和第二類資產(優先股加百分之50附屬債務),停業清理可以化解風險的資產,對儲戶提供相對較少額度的保護。

  舉例

  本地規定現金政府債券沒有風險,居民抵押貸款50%風險,其他所有類型資產100%風險。

  銀行A100單位資產,組成如下:

  * 現金: 10

  * 政府債券: 15

  * 抵押貸款: 20

  * 其他貸款: 50

  * 其他資產: 5

  又假設,銀行A95單位的存款。根據定義,所有者權益=資產-負債,即5單位。

  銀行A的加權資產風險計算如下:

  現金 10 * 0% = 0

  政府債券 15 * 0% = 0

  抵押貸款 20 * 50% = 10

  其他貸款 50 * 100% = 50

  其他資產 5 * 100% = 5

  總加權資產風險 65

  所有者權益 5

  CAR =(T1/加權資產風險) = 5 / 65 = 7.69%

  儘管銀行A看似有著高達955的負債-所有者權益比率,或者說,95%資產負債率,但它的CAR較高。也就表明此銀行風險較低,因為它的風險部分資產比其他資產風險低。

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

商業銀行的資本,包括核心資本附屬資本

  核心資本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金盈餘公積金未分配利潤附屬資本是指貸款準備。在計算資本總額時,應以商業銀行的核心資本加附屬資本再扣除以下部分:

  (1)購買外匯資本金支出;

  (2)不合併列帳的銀行和財務附屬公司資本中的投資

  (3)在其他銀行和金融機構資本中的投資;

  (4呆帳損失尚未沖銷的部分。

  加權風險資產是根據風險權數(權重)計算出來的資產。19942人民銀行發佈的《關於商業銀行實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通知》的附件二《關於資本成分和資產風險權數的暫行規定》,把金融資產劃分為現金、對中央政府和人民銀行的授信、對公共企業的債權、對一般企業和個人的貸款、同業拆放和居住樓抵押貸款等六大類表內資產,按風險程度設定風險權數。風險權數劃分為0%、10%、20%、50%和100%五類,以此來計算商業銀行的加權風險資產

  除了《商業銀行法》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有規定外,人民銀行在其與發佈的《商業銀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暫行監控指標》中更明確規定了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指標:資本總額與加權風險資產總額的比例不得低於8%,其中核心資本不得低於4。附屬資本不得超過核心資本的100%。即資本總額月末平均餘額與加權風險資產月末平均餘額之間的比例應大於或等於8%;核心資本月末平均餘額與加權風險資產月末平均餘額的比例應大於或等於4%。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my525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